投诉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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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范围


1、领导班子建设方面。党政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,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是否能够满足学校发展需要,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,师生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否满意;是否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,防控制度是否完善;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,是否做到集体决策、民主决策、科学决策,是否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决策程序是否规范;是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,保持校园风清气正。

2、作风建设方面。领导干部是否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委“六条意见”,制定相关措施;在整治公款消费、密切联系群众、深入调查研究、落实“三短一简一俭”、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是否有成效;在职称评定、争取科研项目、获得荣誉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普通教师争利的问题;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、工作漂浮的问题;是否在用车、住房、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;是否存在公款吃喝、带彩娱乐、热衷打麻将和迎来送往等问题。

3、办学质量方面。办学条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,学校投入是否满足教学需求,学科和专业建设是否科学合理,是否存在贪大求全、忽视特色的问题,是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;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程序是否规范,是否存在暗箱操作、有偿招生和违规违纪问题;是否存在滥发文凭和学位证书的问题。

4、教育收费方面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,严格收费审批权限,落实审批备案制度,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、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;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、标准,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;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否规范;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,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。

5、师德师风方面。是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,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否严格;是否存在师德失范、学术诚信缺失、不务正业和吃拿卡要等问题;“两访两创”活动是否经常,是否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,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是否落实;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。

6、中小学、幼儿园评议内容。规范办学行为方面,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,开齐开足课程,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,不违规乱办班、乱补课、乱收费;是否按规定控制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,不收取择校费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资助;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“三限”政策,严格招生计划,不举办复读班。教育收费方面,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,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及教育收费公示制度;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,落实“一科一辅”要求;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,是否在保教费之外以特色班、兴趣班、蒙氏班等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和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。阳光治校方面,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;招生工作是否规范、公开;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,制度是否落实;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,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。师德师风建设方面,是否关爱学生,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不歧视侮辱学生;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,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、购物卡;公办教师是否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